前两天出去看手工活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同为单亲妈妈的朋友,她家女儿比我们大了一岁,离婚好像也比我早了一年。
她妈之前一直在帮她带娃,但是前段时间妈妈做了个大手术,行动不便,所以她也只能像我一样想找个时间自由可以按时接送娃的工作。
她的婆婆重男轻女,又作精强势(这咋跟说我妈似的),前夫,妈宝。
婚姻里婆婆各种作妖不说,还非得要儿子儿媳全都听自己的。
儿子肯定是愿意的,毕竟已经驯化了,儿媳肯定是不愿意的,毕竟老太太对人家也不好,自己又是打小被亲妈宠着放养长大的(她自己说的)。
导致婆媳矛盾日益升级,家庭氛围每况愈下,老公自然也是随母性的。
于是一场大争执后,积攒了很久的怨气爆发,大过年的朋友带着女儿回了娘家,誓死都要离婚。
娘家妈也知道女儿那几年婚姻过的不好,之前每次吵闹都会劝合,可既然现在女儿铁了心不过了,也就随了她。
写离婚协议的时候,对方本来是不愿意要女儿的,但知道要支付抚养费后,又开始争抚养权。
朋友也洒脱(其实是深知对方的尿性),要女儿,可以,抚养费她也愿意出,只两点,第一,孩子必须你自己带,不能争走了就扔给奶奶不管不问了,本来离婚已经注定要给孩子带来伤害了,爹和妈必须得有一个陪着孩子,第二,孩子成年之前不准再婚。
这样一来,尽管条件很合理,可娃爹还是不干,孩子不要了,但抚养费依旧不愿意出。
思考后朋友做出退让,抚养费你可以不出,但以后不准再见孩子,孩子改姓,随妈,爸爸必须配合,之后桥归桥,路归路,再不牵扯。
本以为娃爹会不同意,毕竟改姓这个事儿一般男人应该都不愿意的,结果娃爹竟然一口答应了。
这让朋友又刷新了对前夫的认知。
然后关键来了,这个事情朋友并没有行成文字写进协议里,所以在后期想要去改的时候,回过味儿来的前夫拒绝了。
朋友即便是提起诉讼也没有赢面,因为,只要对方咬死不认,她毫无证据。
所以划重点了姐妹们,不要口头约定,一定要行成书面材料,并且签字画押!
人心易变,可能他当时说这个话是真心,但说不准转身就成了假意,万一摊上极渣的再反咬一口,哭都没地儿。
其实给娃改姓这个想法我之前也有,因为那会儿对于遭遇离婚这事儿还不能释怀,对于前夫的怨恨恐惧也深入骨髓,只想带着娃跟他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那会儿娃爹也不给抚养费,每次来看娃,除了买个玩具衣服之类的啥表示也没有,大过年的都不给压岁钱,他爹妈姊妹都还知道来看娃的时候贴补俩钱。
我心想,我是缺你那俩玩具衣服还是咋的?婚姻内不给我们钱就算了,那会儿我兜里有,这都离婚了,还是不给抚养费,我一个人劳心劳力日夜焦虑的给你养孩子,我该你的?
不行,得改姓,不然不足以平复我内心的创伤和不平。
但是打听之后才发现如果娃爹不同意,我根本没权利。
来,看一看我查询到的结果:孩子未成年前,如果需要改姓,必须要经过父亲同意,并且,孩子如果要改姓,母亲是不需要在场的。
所以就很无奈,也很生气,国家一直提倡男女平等,这是平等了个便便啊。但是后来慢慢的也就淡定了,他怎么样那是他的事,这个孩子不光是他一个人的,还是我的。
她是我辛辛苦苦怀胎十月骨开十指又挣扎了将近二十个小时生出来的,出生后的每一个成长瞬间都是我陪着,记录着的。
她从那么小小一团,长到现在会跑会跳,会唱歌跳舞,会软软糯糯的搂着我的脖子亲亲我,说“妈妈我爱你”,会红着小脸,皱着眉头,鼓着腮帮子,像只小企鹅一样跟在我的身后努力保持步调一致,会钻到我的怀里害羞,欢喜,委屈,大笑,发脾气,会用肉乎乎的小手给我捶背按摩抓痒踩腿,会在我妈拍打我的时候不明所以又如临大敌一般紧紧抱着我的头,凶姥姥,不准打我妈妈!也会一本正经的告诉我:
“妈妈,我长大了,可以保护你!”
她爱我,治愈我,也需要我。
我爱她,也需要她。
这就够了。
名字嘛,一个代号而已,只要我愿意,我喊她猫猫,兔兔,草莓,香蕉,都行。
无论她叫什么都是我的孩子,我用命爱着守着的,从来都只是这个孩子,又不是她的名字。
更何况,就算你改了姓,也改不了“她是她爹的孩子”这个事实,还有她的样貌和基因,都是铁一般改变不了的东西。
而且法律既然这样规定了,喊娃爹过来改姓那是想都不要想的,与其生气扯皮,不如拿那个时间精力去做点能让自己开心的事。
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咯。